科技体制深改背景下高新科技领域立法滞后与创新思路探讨
【出 处】:
【作 者】:
徐明
武汉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3
武汉工商学院
湖北武汉430065
【摘 要】当前,我国正开展新一轮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调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然而,我国高新科技领域立法缺乏对高新科技风险的理性认识,演化为控制过严与过度的立法滞后性,主要表现为缺少对高新科技的原则性规定、一些部门规章过于保守、未严格区分"科学"与"技术"等。因此,应当改弦易辙,深入认识并合理控制风险,创新立法思路,强调立法控制高新科技的风险,使高新科技合乎社会时宜,并区分"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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