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性”约束下的产业转移制度安排——江苏省南北挂钩共建产业园区的经验借鉴
【出 处】:
【作 者】:
杨玲丽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管理学院
上海201701
【摘 要】产业转移不仅是一种典型的经济行为,而且是一种社会行为。遵循经济学逻辑,当不同区域间的生产要素价格差距较大时,受市场信号指挥的企业就会自发采取适应性行为——向要素成本较低的区域进行梯度转移。现实中,尽管我国区域间的要素价格差距悬殊,但产业转移步伐远远落后于预期。从新经济社会学视角论证这种“经济悖论”,发现嵌入本地的生产性、服务性、制度性、社会性网络制约着企业的异地转移行为,进一步提出产业转移是企业社会关系网络和协力合作网络“脱嵌-再嵌入”的过程,并以江苏省南北挂钩共建产业园区为例,验证了两地政府通力合作有利于降低“脱嵌”对企业异地生产的冲击,并能够帮助企业“再嵌入”异地社会关系网络和协力合作网络,从而有力地解释了我国区域间产业转移需要政府介入的新经济社会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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