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8-18 17:54:00
院属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我院职称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流程
⒈职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报部门初审。
⒉部门初审申报材料并在申报人员“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上签署相关意见。
⒊申报人员将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所有原件)送院人事部门审查。
⒋院人事部门将申报材料进行院内公示,同时将初审情况报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审定。
⒌公示结束后,院人事部门统一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各评委会,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反馈。
二、申报者基本条件
⒈现院聘在专业技术岗的正式职工。
⒉2013-2015年三年,每年必须完成部门规定的工作任务及经济指标,部门负责人须完成院下达给部门的工作任务及经济指标。
⒊申报者必须符合所属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必备学历、资历条件以及其他各项评审条件,其中科技信息专业按照鄂职改办〔2013〕126号文件(详见附件2:“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规定执行。
⒋必须持有三证,即:
(1)相应等级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4年及以后考试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
(2)外语合格证书或其它符合要求的证书、免试证明。
(3)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合格证书或其它符合要求的证书、免试证明,合格证书在申报同级职称时长期有效。(英语、计算机免试条件详见附件2:“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⒌根据省职改办相关文件要求,正常申报人员2014、2015年两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或合格以上;破格申报者除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外,2014、2015年两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报送材料要求
⒈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院内、外网“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图书、信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2“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⒉按照“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要求,硕士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的人员,可初定为中级职称,除不需要参加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以外,其他申报材料与正常申报相同。
⒊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对所属人员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初审相关附件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院有关组织在审验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提出批评。
四、评审费用
⒈收费标准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300元/人,中级职称150元/人,报送材料时由院人事部门代收,如遇政策调整,多退少补。
⒉评审费出资方式
继续按往年方式执行:每级职称第一次申报者,其评审费由个人承担2/3,所属部门承担1/3;其他情况,评审费全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其他
⒈请申报人员到院外网或内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下载“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9月5-9日,敬请申报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按时报送评审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图书、信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信息来源:院办公室
审 核 人:李勇
相关文件:
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rar
为确保我院职称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流程
⒈职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填写“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报部门初审。
⒉部门初审申报材料并在申报人员“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上签署相关意见。
⒊申报人员将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所有原件)送院人事部门审查。
⒋院人事部门将申报材料进行院内公示,同时将初审情况报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委员会审定。
⒌公示结束后,院人事部门统一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上报各评委会,对不符合条件者及时反馈。
二、申报者基本条件
⒈现院聘在专业技术岗的正式职工。
⒉2013-2015年三年,每年必须完成部门规定的工作任务及经济指标,部门负责人须完成院下达给部门的工作任务及经济指标。
⒊申报者必须符合所属专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必备学历、资历条件以及其他各项评审条件,其中科技信息专业按照鄂职改办〔2013〕126号文件(详见附件2:“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规定执行。
⒋必须持有三证,即:
(1)相应等级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测试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4年及以后考试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有效)。
(2)外语合格证书或其它符合要求的证书、免试证明。
(3)职称计算机相应等级合格证书或其它符合要求的证书、免试证明,合格证书在申报同级职称时长期有效。(英语、计算机免试条件详见附件2:“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⒌根据省职改办相关文件要求,正常申报人员2014、2015年两年年度考核必须为合格或合格以上;破格申报者除必须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破格条件外,2014、2015年两年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三、报送材料要求
⒈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院内、外网“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图书、信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及附件2“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⒉按照“关于规范我省大、中专毕业生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鄂职改办〔2013〕72号)文件要求,硕士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的人员,可初定为中级职称,除不需要参加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以外,其他申报材料与正常申报相同。
⒊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须对所属人员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初审相关附件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院有关组织在审验中若发现报送材料不实或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并对有关人员提出批评。
四、评审费用
⒈收费标准
评审费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执行,高级职称300元/人,中级职称150元/人,报送材料时由院人事部门代收,如遇政策调整,多退少补。
⒉评审费出资方式
继续按往年方式执行:每级职称第一次申报者,其评审费由个人承担2/3,所属部门承担1/3;其他情况,评审费全部由申报者个人承担。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其他
⒈请申报人员到院外网或内网的“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附件中下载“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⒉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16年9月5-9日,敬请申报人员及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按时报送评审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图书、信息专业高、中级职务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
信息来源:院办公室
审 核 人:李勇
相关文件:
2016年职称申报相关材料.rar